对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
针对近几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大、涉案领域广、矛盾纠纷复杂等特点,根据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认真执行“调解优先原则”,我们在审理中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,使一大批案件通过调解得到了解决,促进了社会的和谐。主要做法是:
(一)树立正确司法理念,提高民事审判调解的积极性,主动性.我州两级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要求法官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,提高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努力实现以较小的审判资源换取最大的法律效果,赢得群众满意.一是树立“调判并重”的理念.调解和裁判都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方式,在民事审判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调解或裁判.对于适合调解并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案件,法官要尽心尽力调解;对于不适合调解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,法官应及时审理并做出裁判;二是诉讼调解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不能“和浠泥”,给予当事人不应得的利益,即便是照顾也要说明情况,不能引起得益者对权利的错误理解和认识;三是树立“调解结案是高质量审判”的理念.诉讼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结案方式,也是构建和谐理念在工作中的体现。对于践行司法为民,促进社会和谐,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;四是树立“调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”的理念.着力探索符合司法规律,具有时代特色的诉讼调解之路,不断丰富和创新调解工作理念、机制和方法.
(二)充分完善和发挥诉讼调解作用。一是规范调解启动程序。民事审判中调解的启动分为当事人启动和法官提议启动。当事人在案件判决做出以前,可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;法官在案件立案送达过程中,必须向当事人释明如何举证、如何应诉、如何调解、调解的利弊等,并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调解。二是倡导多用调解。在使用范围上,依法拓展诉讼调解使用的案件类型。在抓好婚姻、析产、继承、债务等传统民事案件调解的基础上,积极向商事、知识产权、专利侵权以及商标、商号等权利冲突案件,尽可能调解结案。另外,在诉前、起诉、开庭、执行等不同阶段适时进行调解。三是依法用好调解。认真贯彻合法、自愿原则,在决定是否调解、调解的方式、调解的内容等方面,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。注重把握调解时机,实现依法调解与有机调解的统一。四是全力促成调解。开辟有效的调解救济途径,允许并鼓励当事人通过在调解协议中附条件、约定惩罚性措施等方法来提高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。
(三)增强民事调解能力,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效果。做好民事审判调解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官的调解能力。只有采取有效措施,不断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,才能更好地推动民事审判的调解工作不断发展。我们除了要求法官精通业务知识,自觉学习调解技巧外,还借助调查研究、相互探讨、相互交流经验等平台来实现调解功能。一是加强调解工作的经验交流,大力推广成功的调解方法;二是互相学习探讨,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,并结合实际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;三是加强与调解工作相关法律业务、社会学、心理学等知识及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、职业素养和调解技能方面的培训,注重培养法官调解理念和实践技能,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调解能力;四是配备擅长调解的法官,帮助和带动其他法官,以点带面,提高全庭整体调解能力。
(四)扩大调解主体范围,增强调解互联机制。虽然调解的启动由当事人和法官进行并主要由法官主持,但是单纯的把调解视为法院的职能,由法官独自进行,在某些案件上并不成功。因此在具体案件的调解过程中适时引进社会调解因素,扩大调解主体范围。一是对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、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,邀请专业人士和人民陪审员参与为主进行调解。二是对征地补偿、房屋损害赔偿、相邻关系、婚姻家庭、赡养、抚养纠纷等案件借助相关部门、人民调解组织以及村、居委会等组织力量进行调解。对群体性诉讼,矛盾易于激化的案件,邀请社会名流、活佛、阿訇等参与调解,使矛盾纠纷得到缓和与化解。对上述纠纷,基层村民组织和社会名流,他们生活在基层,对纠纷发生的原因状况最为熟悉,法官邀请村委会成员等一同进行调解,说理性强,当事人信服,案件能够很快得到调解。
在长期的民事审判工作中,我们深深地体会到,要做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工作,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是调解工作成功的保障。领导重视,组织到位,调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。二是吃透案情,把握案件事实是调解工作成功的前提。只有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,找准争议实质,把握案件主流,才能科学确定调解思路和调解对策。三是找准利益平衡点,科学研制调解方案是调解成功的基础,在复杂的利益交织中,理清利益脉络,找准利益平衡点,制定科学合理的调解方案,至关重要。四是析法说理是调解工作成功的本质要求。坚持以人为本、以社会稳定为重,即使裁判结束,也注入调解的方式方法。五是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是调解成功的必然选择。一方面要畅通信息渠道,加强与当地党委、政府、维稳部门、基层组织的汇报、沟通、联系,互通情况,掌握纠纷发展的态势;另一方面要充分听取意见,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,促使服判息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