泽库人民法院首次在异地开庭
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
随着一声法槌响,法官宣布“现在开庭”,此时是2015年4月23日15时至17时,原告久xx与被告赛xx离婚纠纷一案在果洛玛沁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。
2015年3月18日,泽库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,原、被告均为牧民,家庭经济条件困难,被告一直在果洛州一宾馆打工,为及时开庭审理本案,考虑到被告到泽库法院来开庭往返需要530多公里路程,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,便利当事人的诉讼,及时化解矛盾,审判庭决定在果洛玛沁县审理该案,随即与玛沁县法院领导取得了联系,说明案件的特殊情况,在玛沁法院的全力配合下开庭审理了本案。
这次泽库县法院为一件离婚案件在异地开庭审理尚属首次,也是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。今后我院进一步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,拉近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间的距离,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,充分体谅他们的难处,采取有效、实际的审判方式,为当事人提供各种诉讼便利,减少诉累,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方针,力争把人民法院人民性、人性化地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