泽库县人民法院首次使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一起家庭暴力自诉案件
2016年3月18日上午,我院首次使用轻刑快审程序公开审理自诉人慢某某、贡某某某控告被告人角某某、秀某虐待一案。这起案件我院于2016年3月15日立案受理,为了及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,严厉惩治涉及家庭暴力的犯罪行为,我院利用三天时间完成了案件的受理及审判的全过程。庭审利用数字法庭全程录音录像,并进行微博直播,充分彰显了司法公开。
由于该案的发生受到社会各界及媒体的广泛关注,故邀请了本县人民团体、村委会、残联等社会组织和代表10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。同时也借助媒体进行宣传报道,以案释法。
通过对该案的公开审理,达到了及时惩治犯罪,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以及宣传法制的目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于2016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,本法的制定将对遏制家庭暴力,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关系,促进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