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法院动态
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
作者:泽库县人民法院  发布时间:2022-04-26 11:07:26 打印 字号: | |

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第二十四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七条之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,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10件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泽库县人民法院

2022年4月26日


 
来源:泽库县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泽库县人民法院